四川餐厨垃圾拟每天统一处置 违者最高拟罚10万
四川省人大将今日审议《四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
餐厨垃圾要定期申报登记,每天由持证者统一收运处理,违者*高罚款10万元……今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再次审议《四川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目前,四川省只有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的政府规章,此次立法拟扩大到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水处理淤泥等多个方面,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避免推诿。
为斩断地沟油生产链,《草案》拟规定,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由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收运单位或个人,统一收运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每日至少前往清运一次餐厨垃圾;未经批准,不得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15日上报征得同意。违反规定的,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整顿,并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