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基型灭火器的标准
水基型灭火器的标准制定是参照GB 4398-1984的《手提式清水灭火器》进行修订的,并且是以GB 4351-1997的《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和国际标准 化 组织ISO/DIS 7162-1995的《消防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性能和结构要求》为依据,规定了水基型灭火器的技术要求、标志和检验规则等。
1.技术要求
水基型灭火器的规格分为三种:3L、6L和9L,并且灭火器适用的温度范围为-10~55摄氏度、5~55摄氏度,在该范围之内,灭火器的喷射剩余率要小于10%,喷射的滞后时间要小于5秒;
2.标志
灭火器的包装必须符合储存、运输的要求,包装上必须涵盖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内装的数量和尺寸(长*宽*高);生产日期及其序号;标记'注意防潮'或'严禁暴晒'等字样;
3.检验方法
灭火器的抽样调查方法和结果评定都应该按照GA 90-1994中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