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品 说 明
钢制
防火窗一般是由钢窗框、钢窗扇及
防火玻璃组成的,能起到隔离和阻止火势蔓延,并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耐火完整性、耐绝热性的窗。一般设置在防火间距不足部位的建筑外墙上的开口或
天窗,建筑内的防火墙或防火墙上需要观察等部位以及需要放置火灾竖向蔓延的外墙开口部位。符合《防火窗》GB 16809-2008的要求。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
2.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
钢板或
不锈钢板。
3.钢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4.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5.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作用。
6.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
使用功能分类
固定式防火窗(G):无可开启窗扇的防火窗。
活动室防火窗(H):有可开启窗扇,且装配有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的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具有手动控制启闭窗扇空能,且至少具有易熔合金件或玻璃球敏感元件自动控制关窗扇的功能,同时可以附加电动控制方式。
防火窗的耐火性能分类与耐火待级代号
耐火性能分类
耐火等级代号
耐火性能
隔热防火窗(A类)
A0.50(丙级)
耐火隔热性≥0.50h,且耐火完整性
A1.00(乙级)
耐火隔热性≥1.00h且耐火完整性≥1.00h
A1.50(甲级)
耐火隔热性≥1.50h且耐火完整性≥1.50h
A2.00
耐火隔热性≥2.00h且耐火完整性≥2.00h
A3.00
耐火隔热性≥3.00h且耐火完整性≥3.00h
非隔热防火窗C0.50
耐火完整性0.50h
C1.00
耐火完整性≥1.00h
C1.50
耐火完整性≥1.50h
C2.00
耐火完整性≥2.00h
C3.00
耐火完整性≥3.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