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水泥
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
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眼球。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 2.1.2 集料
彩色透水
胶粘石采用的集料,必须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密实的碎石料,碎石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中的二级要求,病符合表2.1.2的规定。
2.1 外加剂
外加剂应符合《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2.1.4 拌合用水
彩色透水胶粘石拌合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的规定。 2.1.5 增强料
彩色透水胶粘石采用的增强料可分为有机材料和无机材料,材料指标应符合规定。
彩色透水胶粘石配合比
2.3.1 彩色透水胶粘石的配制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3.2 彩色透水胶粘石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表2.2.1中的技术要求。 2.3.3 彩色透水胶粘石配合比其强度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2.3.4 每立方米彩色透水胶粘石中材料的*用量为:
胶凝材料:300kg~450kg;(增强料与水泥) 碎石料:1300kg~1500kg; 水胶比:0.28~0.32。
彩色透水胶粘石
颜料掺入量根据工程要求,经现场试验后确定。
Q/WHKS0075S-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