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标准、尺寸允许偏差
1.生产执行包头钢铁(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GB535-2007
2.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如右图所示。圆弧R角孔型保证,交货时不做检验。
3.按理论重量交货,
180×56mm单重为78.62kg/m 180×65mm单重为91.26kg/m 180×70mm单重为98.28kg/m
180×90mm单重为126.36kg/m 180×100mm单重为140.4kg/m 130×130mm单重为131.82kg/m
130×140mm单重为141.96kg/m 140×140mm单重为152.88 kg/m 230×65mm单重为116.61kg/m
230×70mm单重为125.58kg/m 230×75mm单重为134.55kg/m 230×100mm单重为179.4kg/m
200×100mm单重为156kg/m 240×65mm单重为121.68kg/m 240×100mm单重为187.2kg/m
280×100mm单重为218.4kg/m 310×100mm单重为241.8kg/m
4.长度及允许偏差:
扁钢的长度为2000mm倍尺,或按用户的要求冷锯切割为定倍尺,长度允许偏差为0-5mm。
5.扁钢弯曲度每米不大于3Mm,总弯曲不大于总长度的0.4%。扁钢扭转的每米不大于2mm。
四、表面质量
用肉眼检查,不得有裂缝、结疤、折迭和夹杂等缺陷,如有上述缺陷,允许沿轧制方向进行清理,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清理深度应不大于厚度公差之半。
五、检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检查、包装。标志和质量书应符合GB/T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的规定。
六、交货条件
▲可按用户要求冷锯切割为各种长度定尺交货
▲可加工成有通透的节能型电极扁钢
▲可加工铣面钻孔的特殊要求电极扁钢